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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灾后重建条例 看住房重建七大问题(2)

http://cs.house.sina.com.cn 2008年06月23日07:50  人民日报

  3、两种房“抢地”怎么办?

  过渡房选择废弃土地、空旷地带

  统筹建设进度,建一批搬一批

  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建设的首批100万套过渡安置房,将是受灾群众3—5年内的家,部分群众已经搬进这个暂时的家,过上了相对安稳的生活。

  过渡安置房主要建在一些地势平坦,受余震影响小,可以相对集中建设的地方。如果选择原地重建,这些地区也将是建设永久性住房的较好选择。而且过渡安置房都是平房,占地面积大,当永久性住房开建的时候,选址的冲突在所难免,过渡房里的群众很可能又得腾挪一次。

  怎样避免这种冲突?石楠认为,在规划选址时,过渡安置房选址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应该尽量占用一些废弃土地和空旷地带,把将来可能用于集中建设的土地保留下来。建设永久性住房时就能避开这些地方,减少冲突。

  翟宝辉说,当前,重建进度几乎齐头并进。“但从整体规划的角度看,这种齐头并进到后期也许会出现争夺空间和资源,不利于重建工作的推进。”他建议,重建工作应进行统筹规划、分阶段安排,如有条件的地方永久性住房应该提前开建,建设一批,搬迁一批,这样就能把过渡安置房所占土地腾出来,供后续的永久性住房建设使用。

  4、该不该引入开发商?

  鼓励引入市场机制

  将开发行为纳入统一规划与监管

  灾后重建,市场因素必不可少,《条例》也明确鼓励在灾后重建中引入市场机制。面对覆盖范围广、规模庞大的住房重建工作,引入房地产开发商这一“市场因素”参与重建,似乎天经地义。有不少开发商表示愿意参与灾后重建,部分企业甚至已经行动起来。

  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对此表示担心,他认为,开发商的参与增加了房屋建设的中间环节,会推高建房的成本,使灾后重建变成一场开发商逐利的竞赛。政府可以无偿划拨土地,规定容积率,然后通过曹建海(曹建海博客,曹建海新闻,曹建海说吧)赛。政府可以无偿划拨土地,规定容积率,然后通过招标方式直接引入建筑材料供应商以及建筑企业进行建设,绕过开发商这一“中间人”。

  石楠则认为,灾后住房重建规模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不应该也不可能排除开发商。“术业有专攻”,从规划、设计、建设,到后期物业管理,开发商具有整套成熟的经验。引入开发商,既能通过规模生产有效控制成本、加快重建进程,又能为灾区的中小城市带来许多成熟的技术手段和经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基本建成的今天,如此大规模的重建没有开发商参与是不可想象的。为了确保重建资金的有效使用,确保灾区群众的利益,应当将开发行为纳入政府的统一规划和严格监管之中。

  5、抗震“盲点”咋消除?

  送图下乡,组织专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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